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的评审机制为何?
评审小组成员来自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项目建议书,并就下列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 根据一套既定的评审准则,评审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下的拨款申请;
- 监察获拨款项目的推行情况;以及
- 评估获拨款项目的成效。
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 -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的评审机制为何?
负责研究甲(二)类及丙类项目建议书的评审小组成员来自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评审委员会,他们会就下列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 根据一套既定的评审准则,评审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下的拨款申请;
- 监察获拨款项目的推行情况;以及
- 评估获拨款项目的成效。
就丙类项目的建议书而言,评审委员会的拨款建议会提交给一个由粤港双方官员组成的共同评审小组作进一步评审。
随着研发中心的成立,如获批的丙类项目属研发中心负责的特定科技范畴,该项目可能会交由有关中心进行监察。
由研发中心征求的甲(一)类项目建议书,及以研发中心为申请人的甲(二)类项目建议书,会由有关的研发中心根据其指引自行进行评审。
一般支援计划的评审机制为何?
当局已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
- 就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交的申请,根据一套既定的评审准则,向政府建议应否批出拨款;
- 监察获拨款项目的推行情况;以及
- 评估获拨款项目的成效。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商界人士、技术专家、学术界人士及政府人员。详细资料请参阅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的评审机制为何?
由创新科技署助理署长(资助计划)领导的行政组负责统筹申请的评审工作,以及监察获该计划资助的项目。行政组与审核组紧密合作,确保获款机构按照基金的规定推行有关项目。除个别项目协议所列明的各项规定外,获款机构亦必须遵守由署方不定时发出的其他规定或公布。
在评审申请及监察项目的过程中,由创新科技署的科学顾问及生物科技总监领导的专业人员,致力为负责该计划的行政组提供一切所需的支援服务。
所有在本计划下提交的申请,皆会根据一套既定的评审准则,决定其获批与否。
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的评审机制为何?
当局已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
- 就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提交的申请,根据一套既定的评审准则,向政府建议应否批出拨款;
- 监察获拨款项目的推行情况;及
- 评估获拨款项目的成效。
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商界人士、技术专家、学术界人士、创业资本家及政府人员。 详细资料请参阅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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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重要告示 |
修订日期: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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