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详情,请参阅《 创新及科技基金指南 》第三册 -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二零零二年六月版) (PDF格式) (繁体版)及指南增补 (PDF格式) (英文版)。)
何谓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旨在鼓励私营公司充分善用各大学的知识及资源,以便推行更多研究发展工作。计划的重点在于加强本地大学与私营公司的合作关系。此计划由下列三个计划所组成:
厂校合作研究计划
此计划旨在透过资助本地公司聘用大学毕业生协助专利研究发展工作,加强大学与产业界的合作关系。研究生将会派驻参与公司,就指定的事项从事为期不超过两年的研究工作。大学会为从事项目工作的研究生提供指导。计划会承担有关研究生补助金的一半费用。研究生每月最多可获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7,500元补助金。由于项目为期不可超过两年,因此创新及科技基金为每位研究生所提供的最高补助金额为180,000元。
合作研究等额补助金计划
此计划旨在推动私营公司与大学合作推行专利研究发展项目。此计划不会资助纯粹探讨现有科技的日常应用事宜或搜集和分析资料的项目。我们期望大学能在项目的研究发展工作担当重任,所以大学的研究员须为项目工作小组的核心成员,并须负责进行项目的大部分研究发展工作。因此大部分项目成本应用以支付大学为项目进行研究的有关开支。参与公司须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承担不少于50%的项目成本。
客席研究员产业研究计划
此计划旨在协助大学及产业,就本港尚待发展但具长远发展潜力的自然科学或工程项目进行研究,以迎合产业的需要。大学的一名杰出研究员将在一段特定限期内获邀担任客席研究员,带领进行项目的研究工作。与合作研究等额补助金计划相同,大学研究员须负责进行项目的大部分研究发展工作。因此大部分项目成本应用以支付大学为项目进行研究的有关开支。参与公司须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承担不少于50%的项目成本。
我的机构有没有资格提出申请?
申请须由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私营公司提出,任何提出申请的私营公司均须与本地大学合作。申请公司必须是根据《公司条例》在本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须与香港有重大的联系。
哪类项目有较大机会获得资助?
任何由私营公司及本地大学合办而具备研究发展成分的项目申请,如符合计划目的及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下个别计划的申请资格,均可提交秘书处考虑。所有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的申请项目均会根据一个既定的评审机制进行评审。
我的机构可否拥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旨在鼓励私营公司善用大学的专业知识,以便推行更多研究发展工作。为鼓励私营公司进行更多研究发展项目,所有由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均会由参与公司单独拥有。不过,参与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把由知识产权所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分拨给其他机构∕人士(例如为项目投放大量资源的合作大学),有关安排由有关方面共同商议。
计划会以什么方式提供资助?
资助金是用以资助研究发展活动,而非用于资助申请公司拓展业务或业务开支。申请公司如能投入不少于项目成本一半的现金,当局便会以无偿资助金的形式向公司提供资助。如有关项目的进度令人满意,而公司又能证明已对项目投入适当的金额,当局便会每半年向公司发放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
我的公司怎样提交申请?
如贵公司有意提出申请,请先找一所大学合作,然后商定项目详情、订出项目的预计成果、选择应循三个独立计划下的哪一个计划提出申请,以及在有需要时商定专利费安排事宜等。贵公司接着需联同有关大学填妥申请表格,详情请浏览申请表格网页。
该网页会要求你的机构及有关人员先后登记成为
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的注册机构及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负责透过
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提交填妥的申请表格。
计划有没有截止申请日期?
全年接受申请。
以上的指南是以PDF格式制成。 阁下必须下载及安装免费的Adobe
Acrobat Reader 4.0版本或以上来阅读。
|
2002
重要告示 |
修订日期: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