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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 厂校合作研究计划


何谓厂校合作研究计划?

厂校合作研究计划旨在加强大学与产业的联系。为此,本计划资助本地公司聘请在本港大学攻读高等学位的研究生协助进行专利的研究发展工作。计划的主要特点包括:

  • 计划会支付有关研究生补助金的一半费用。


  • 大学会为从事项目的研究生提供指导。


  • 该研究生进行项目时的表现将会计算在其学位课程的成绩之内。


  • 参与公司将拥有由项目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


  • 每个项目为时不超过两年。
透过这种安排,参与公司既可从研究成果中获益,学生又可在真实商业环境中得到实际研究经验。此外,有关大学则可与产业建立更密切的联系,从而更了解业界所面对的问题。


我的公司有没有资格提出申请?


若贵公司是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便可提出申请。但在提出申请前,贵公司必须首先与本地大学合作,从大学研究生中物色适当人选,以推行拟议的研究发展项目。


计划会以什么方式提供资助?


参与公司和本计划会各为研究生承担一半的补助金费用。此外,计划亦可支付派驻学生到公司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半保险费用,但项目的其他开支将不获资助。由于每名学生每月会获得港币15,000元的标准补助金,而项目为期亦不可超过两年,因此创新及科技基金为每名学生提供的补助金,最高资助额为港币十八万元。


我的公司应怎样提交申请?


贵公司应先与一所本地大学商定项目详情、甄选出学生、订出预计项目成果,如有需要的话,商定专利费的安排事宜,然后联同有关合作的大学向创新科技署提交一份联合申请书。


2002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