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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支援计划
(有关详情,请参阅《 创新及科技基金指南 》第二册 - 一般支援计划 (二零零七年十月版) (PDF格式) (繁体版)。)


何谓一般支援计划?

一般支援计划旨在支援有助培养创新科技风气的项目,以及有助提升本港产业和推动其未来发展的项目。一般支援计划下有两个子计划。专利申请资助计划以拨款形式,协助本地公司和个人为其发明作专利申请。实习研究员计划则资助大学聘请实习研究员,以协助进行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下的合作研究等额补助金计划资助的获款项目。


我的机构有没有资格提出申请?

凡大学、产业支援组织、工商协会、专业团体及研究机关,不论是在本地注册成立或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规成立的公司或机构,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机构必须是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于本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与香港有重大联系,或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他条例注册成立的法团。


哪类项目有较大机会获得资助?

有关研究、调查、会议、展览会、研讨会、推广或培训计划的申请均有机会获得资助。一般支援计划不会资助技术∕产品开发的项目,这些项目应向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其他资助计划申请资助。一般支援计划下设有专利申请资助计划,鼓励本港公司和个别发明人藉?专利注册,发展本身的知识作品。所有一般支援计划的申请项目均会根据一个既定的评审机制进行评审,该机制下设有评审委员会。如项目能够大大促进产业创新和提升科技水平,以及能够证明获相关产业大力支持 (例如: 得到大量现金赞助及∕或项目成果的目标用户赞助) 的申请,将会获优先考虑。所有少于两名赞助者的项目申请,亦可能获得考虑,但不会得到优先考虑。


我的机构可否拥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

所有由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均会由获款机构单独拥有。获款机构须透过工作坊、研讨会及刊物等方式,向本地公司公开项目成果。整体原则是让所有有兴趣的本地公司均有同等机会并以同等条款获取项目成果。赞助机构可优先使用项目成果。


计划会以什么方式提供资助?

资助一般会以无偿资助金的形式拨出(资助额最高为核准项目成本总额的90%)。所有基金的拨款会向核准项目分期发放。基金的拨款可用作支付专为推行项目所支付的职员薪金、机器设备及其他直接成本。若申请项目涉及经常开支,申请机构须证明只在特定期限内才须支付该等费用,或有关项目完成后会达到自负盈亏的目的。所有申请项目一般须获得超过一间与申请机构并无拥有权或管理关系的私营机构赞助。有关赞助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赞助总额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成本总额的10%。


我的机构应怎样提交申请?

如欲获取申请表格,请浏览申请表格网页。该网页会要求你的机构及有关人员先后登记成为 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的注册机构及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负责透过 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提交填妥的申请表格。


计划有没有截止申请日期?

计划全年接受申请。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或以前递交的申请预计将于二零零八年十/十一月由一般支援计划评审委员会作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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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