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详细内容,请参阅一般设计支援计划指南。)
一般设计支援计划的对象,旨在推广香港的设计文化、鼓励业界欣赏和采用设计,以及表扬优质设计的活动,例如会议、研讨会、展览、比赛、奖项等。
本地学术机构、产业支援机构、工商机构、专业团体、研究机构和公司均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机构须自行物色工商机构赞助项目。赞助机构不得与申请机构有任何拥有权或管理上的关系。现金或实物赞助均可,惟赞助总值须最少达其核准项目总成本的10%。
一般而言,资助以拨款形式提供(金额可达核准项目总成本的90%)。
此计划的拨款金额将分期发放。
一般而言,一般设计支援计划全年接受申请。
申请提示
申请费用全免。
|